台州市福建商会会员服务标准
为进一步提升商会凝聚力,积极履行商会服务职责,根据商会《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特制订以下服务标准: 一、普通会员单位 (一)搭建会员数字化合作平台; (二)提供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; (三)通过商会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沟通、反映有关建议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 (四)每年免费享受1-2次专题培训或讲座; (五)免费参加1-2次商会大型活动。 二、理事单位 (一)在商会网站、会刊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中免费展示理事单位基本情况; (二)享受普通会员(一)至(五)项服务; (三)受邀出席商会重大活动或由商会委派出席其他商会重大活动。 三、副会长单位 (一)每年免费享受2-4次专项培训或讲座; (二)参加商会组织的会议、交流活动等; (三)受商会委派参加外部招商推介会等商务活动; (四)享受理事单位(一)至(三)项服务; 四、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 |